关于对招生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4-22浏览:10

各院(部)、部门: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就业处依据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初步修订了《南京警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等招生相关文件,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院(部)、部门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填写《意见征询汇总表》(见附件1),也可直接提交文件修改意见花脸稿,并于4月26日17:00前将《汇总表》或花脸稿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25714524@qq.com,邮件主题:院(部)、部门名称+意见征询汇总表。如若无意见,也请邮件发送“院(部)、部门名称+无意见”至上述邮箱。

感谢各院(部)、部门对招生就业处工作的指导帮助和大力支持!

附件1:意见征询汇总表.docx

附件2:南京警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pdf

附件3:南京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