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察学院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人:潘纯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45616

南京警察学院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招生计划编制有关工作规定,经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商组织、编制、教育、财政等政策主管部门,报公安部、教育部核准,我院2023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1692名。招生计划与编制空缺和招警职位需求相适应,招生专业全部为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参加统一招录考试,经体检、体测、面试、政治考察合格后入警。

2023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情况如下: 


  1.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计划来源于各省市公安厅(局)依托我院培养的招生计划。考取本类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时符合各项入警条件后,就业去向为本省范围内各级地方公安机关。

2.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计划是由海关总署缉私局依托我院培养的招生计划。考取本类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时符合各项入警条件后,就业去向为海关缉私部门。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14省市中,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放的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投放的计划分为历史类和物理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选科模式

省份

学科

门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含方向)

考试科目要求

3+3模式

北京

天津

上海

浙江

山东

海南

工学

公安技术类

刑事科学技术

考生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中的至少1个科目

刑事科学技术 (视听技术方向)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数据警务技术

法学

公安学类

治安学

考生须选考思想政治科目

侦查学

公安情报学

公安管理学

警务指挥与战术 (特警方向)

警犬技术

3+1+2模式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东

重庆

工学

公安技术类

刑事科学技术

首选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

再选科目要求:不  限;

刑事科学技术 (视听技术方向)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数据警务技术

法学

公安学类

治安学

首选科目要求:物理或历史均可;

再选科目要求: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侦查学

公安情报学

公安管理学

警务指挥与战术 (特警方向)

警犬技术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个省、直辖市,实施“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文理不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3门必考科目,其余3门为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中含有“物理、化学、生物”任何1门的考生即可以报考公安技术类专业。3门选考科目选考有“思想政治”科目的才可以报考公安学类专业。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直辖市实施“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2门选考科目。首选科目为 “物理”的考生可以报考公安技术类所有专业,对2门再选科目不另做必选要求。首选科目为 “物理”,再选科目中有“思想政治”的考生可以报考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所有专业。首选科目为 “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思想政治”的考生只可以报考公安学类专业。

3.公安技术类专业,具体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 (视听技术方向)、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公安学类专业,具体包括:治安学、侦查学、公安情报学、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 (特警方向)、警犬技术。

、分省招生计划数

序号

省份

合计

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

普通计划

国家专项

普通计划

定向计划

1

北京

13

10

 

3

 

2

天津

2

 

 

2

 

3

河北

30

28

2

 

 

4

山西

75

73

2

 

 

5

内蒙古

65

62

3

 

 

6

辽宁

3

 

 

3

 

7

吉林

27

23

2

2

 

8

黑龙江

365

359

6

 

 

9

上海

12

10

 

2

 

10

江苏

206

200

 

6

 

11

浙江

41

35

 

6

 

12

安徽

29

26

3

 

 

13

福建

15

12

 

3

 

14

江西

18

14

4

 

 

15

山东

88

82

 

6

 

16

河南

50

42

8

 

 

17

湖北

30

28

2

 

 

18

湖南

16

12

3

1

 

19

广东

235

193

 

42

 

20

广西

50

38

5

3

4

21

海南

51

50

 

1

 

22

重庆

12

9

3

 

 

23

四川

40

33

6

1

 

24

贵州

20

15

5

 

 

25

云南

36

30

3

 

3

26

西藏

18

15

2

 

1

27

陕西

37

35

2

 

 

28

甘肃

45

42

3

 

 

29

青海

15

15

 

 

 

30

宁夏

10

10

 

 

 

31

新疆

38

35

2

 

1

合计

1692

1536

66

81

9

备注:

1.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是指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的一项专项计划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经公安部和教育部审定,我院2023年国家专项计划为66名。分布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20个省份。

考取我院国家专项计划考生,与其他在校生享有完全相同的就业政策,缴费标准一致。

2.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计划中含9名定向艰苦边远地区单位工作的招生计划,限招男生。其中:

1)广西 4 人,即即侦查学(文)1 人、侦查学(理)2 人、公安情报学(理)1 人;2)云南 3 人,即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文)1 人、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理)1 人、网络安全与执法(理)1 人;(3)西藏 1 人,即侦查学(理)1 人;4)新疆 1 人,即侦查学(理)1 人。

3.西藏计划中含内地西藏班计划 2 人,均为男生,即治安学(理)2 人。

4.新疆计划中含新疆高中班计划 8 人。其中:男生 7 人,即治安学(理)4 人、侦查学(理)2 人、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理)1 人;女生 1 人,即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理)1 人。

5.新疆计划中含南疆单列计划 1 人,即治安学(理)男生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