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21   浏览次数:13027

各毕业生大队:

2016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共1095人。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派遣工作通知如下:

1.2016届毕业生派遣、户口迁移、档案邮寄等工作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同学们可申请个人办理。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录用手续)的同学将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复印2份分别交毕业生大队和招生就业处,因派遣和调档需要,请同学们在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复印件上写明派遣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档案邮寄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毕业生离校后可通过传真,照片等方式提交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招生就业处将按照相关时间节点给同学们统一办理。

3.考虑到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能够更好的参加国家和各省公务员考试,享受户籍地良好的就业政策。今年,截至8月31日前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录用手续)的同学原则上全部派遣回生源地,学生档案、组织关系、户口均随迁。同学们务必于1个月内拿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到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在此后时间里,新单位录用,需办理新报到证的同学只需提供原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改派即可。

4.各毕业生大队通知毕业生分类填写“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汇总表”于6月22日16:00前交招生就业处。毕业生派遣工作关系到每一位同学入职、工龄计算等多个方面问题,请同学们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暑假期间按派遣时间节点提前2天上交“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汇总表”,各毕业生大队认真审核,确保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各毕业生大队务必于6月20日前按《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将学生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放入时请各大队派老师协助监督,切不可漏放错放。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6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