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21   浏览次数:2205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1、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将协议书乙方复印两份,一份交大队审核填报内容,一份交招生就业处备查,大队审核无误后提交招生就业处,学校凭协议书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2、毕业时凭离校清单到所在大队领取《报到证》蓝联,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校则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持《报到证》蓝联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办理;

4、《报到证》白联放入学生档案袋,招生就业处通过EMS将档案寄到接收单位;

5、学生持《报到证》蓝联、《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迁手续等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办理报到落户。

注:如果用人单位不解决学生的户籍档案问题,学生可选择将将自己是户籍档案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派遣回原籍(学生填写派遣回原籍申请书,交学生大队,学生大队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如果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相关人才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二、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同学的户籍档案如何处理?

1、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到所在大队领取派遣回原籍申请书,认真填写后交学生大队,大队汇总后填写汇总表交招生就业处。

2)招生就业处根据相关材料去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3)学生持离校手续清单到大队领《报到证》蓝联。

4)持《报到证》蓝联去保卫处户籍办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校则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持《报到证》蓝联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办理。

6)《报到证》白联放入档案袋,招生就业处将档案通过EMS寄到原籍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7)学生持《报到证》蓝联、《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回当地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落户。

三、已经将档案户籍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同学,毕业后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并已报到落户的同学,携带相关就业材料直接到该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户口改签、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迁以及开具各类证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