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公告

时间:2015-04-30浏览:3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及部分院校考试录用177名公务员,《招考简章》及《职位表》将于近期发布。

    一、 招录职位

    2015年新疆公安机关计划面向上述院校考试录用公务员177名。其中,自治区公安厅30名(含特警总队),新疆警察学院公安警察培训基地招录8名,各州、市、地公安机关招录139名。

    二、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

    8.报考人员必须是2014年11月30日参加“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中,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及新疆警察学院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地州市公安机关职位总分不低于80分,县(市、区)公安机关职位总分不低于70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及新疆警察学院职位,分数线降低为80分。

    (二)招考对象

    3所院校中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体职位以正式发布《招考简章》及《职位表》为准。

    三、招考程序

    预报名、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

    预报名、报名工作委托考生所在院校组织进行。预报名由意向报考新疆公安机关的考生向所在院校提出,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由所在院校统一汇总。报名工作在《招考简章》及《职位表》发布后正式启动,考生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向所在院校正式报名。

    资格审查由招考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学生证、身份证、能否取得毕业证、2014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考简章》。

 

    招录时间:2015年5月中旬

   招录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联 系 人:赵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991-5586051、558606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5年4月29日



报名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