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考生报考我校加试须知

时间:2014-06-20浏览:259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已经结束,为了使广大北京考生顺利参加我校的“面试、体检复查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加试”),现就报考我校的北京考生加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报考我校的北京考生按时参加加试。

    加试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任选一天参加即可)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加试地点: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1号)。

    2.凡准备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二类本科控制线以上的。

    (2)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的。

    3.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校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4.考生加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5.为避免现场交通拥堵,请考生和家长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自驾车的家长请服从交通民警和保安员的现场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乘车路线提示:1、公交路线:乘坐345、917、881、883、670公交至昌平沙河站,在沙河大桥西乘坐19路或22路公交车至北京七里渠警务室站下车步行50米路北侧即是。2、地铁路线:乘坐地铁13号线至西二旗,换乘昌平线至朱辛庄站,乘坐19路或22路公交车至北京东城看守所,步行30米路北侧即是。3、自驾车路线:八达岭高速出京方向→北安河出口→行至北七家路口→右转向东约2公里即是。)

    6.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加试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加试资格。

    7.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根据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加试,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8.考生须服从引导员的指挥,始终按本人组别序号进行加试,不得更改或调换自己的编号,以免加试成绩出现错误。

    9.考生家长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10.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社会上关于报考我校的各种传言。

    11.我校郑重声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878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