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县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2-07-20浏览:130

    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定向招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经研究决定,莒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专业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公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安专业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或需要回避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7月27日。

    2、报名地点: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莒县城阳中路369号莒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认真填写《莒县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标准,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编办、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的相关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6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组织进行,测评项目及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参加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测评于8月8日上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确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采取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学校等地座谈,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633-6893293(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633-6660111(莒县监察局投诉中心)

    查询网址:http://www.sdjxhrss.gov.cn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十六个公安专业

    附件2:《莒县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公安局

2012年7月19日 

 

附件1:

十六个公安专业

1、侦查学

2、刑事科学技术

3、治安学

4、安全防范工程

5、交通管理工程

6、警犬技术

7、禁毒学

8、经济犯罪侦查

9、公安管理学

10、公安情报学

11、公安视听技术

12、犯罪学

13、侦查

14、治安管理

15、刑事技术

16、涉外警务



诚信承诺书.doc
公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