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公安局招录简章

时间:2012-06-26浏览:195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关于2012年度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的安排,秦皇岛港公安局现面向公安警察院校2012届毕业生招聘人民警察。

    一、 秦皇岛港公安局简介

    秦皇岛港公安局隶属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公安部十四局)和河北港口集团双重领导,是国家派驻港口的专业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港口政治安定、治安稳定,保卫港口经济发展重任,依法行使职责和权力。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参加全国统考、统招的公安警察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2年应届毕业生,刑事科学技术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良好,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符合录警体检相关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尚未查清的;

    (3)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事项

    所有应聘毕业生需通过E—mail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地址:qhdggaj@163.com。联系电话:0335—3097993、3097427。

    应聘毕业生填写《201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求职报名表》,连同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章)、就业协议书等扫描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受理邮箱即可,附件最大不超过5M。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面试报名时进行复核。

    四、招录程序及要求

    (一)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及格(60分及以上)人员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体能测试和录警考试人选。体检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执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录警考试。

    (二)经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选送参加由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全国交通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内容: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测试两部分),按照考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并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者经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批准录警后,由河北港口集团公司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所产生的招录空额按录警考试成绩排序补充招录。

    (三)具体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录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上级公安机关停止招录警工作,对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已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可选择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尚未报到毕业生)、服从河北港口集团转岗安置或根据《劳动合同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附:201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求职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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