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2年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2-06-12浏览:134

    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院校公开招聘公安类专业2012年应届毕业生**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

    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工办公室405房间(健康东街与潍安路交叉路口)。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色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

    (二)资格审查和目测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招聘办公室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对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三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面试和笔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要求、项目、计分标准、达标分数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测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测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员。体检、考核政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6—8055627

 

 

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