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毕业生派遣相关说明

时间:2011-11-15浏览:510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1、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第三联交学院招生就业处。个人和单位需要将户籍档案托管在相关人才服务中心的则需要档案接收函,有些地区直接在就业协议书上盖人才服务中心的章,则不需要单独的档案接收函。例如,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就需要办理单独的档案接收函,托管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则在就业协议书上盖该中心的章即可。招生就业处携带完整的就业材料去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2、毕业时凭离校清单到所在大队领取《报到证》蓝联,学生持《报到证》蓝联到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如果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院则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持《报到证》蓝联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办理;
4、《报到证》白联放入学生档案袋,招生就业处通过机要局将档案寄到接收单位;
5、学生持《报到证》蓝联、《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迁手续等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办理报到落户。
注:如果用人单位不解决学生的户籍档案问题,学生可选择将将自己是户籍档案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派遣回原籍(学生填写派遣回原籍申请书,交学生大队,学生大队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如果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相关人才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二、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单位,且近期不能落实单位或不准备就业的同学的户籍档案如何处理?
1、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到所在大队领取派遣回原籍申请书,认真填写后交学生大队,大队汇总后填写汇总表交招生就业处。
(2)招生就业处根据相关材料去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3)学生持离校手续清单到大队领《报到证》蓝联。
(4)持《报到证》蓝联去保卫处户籍办办理《户口迁移证》,如果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院则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持《报到证》蓝联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办理。
(6)《报到证》白联放入档案袋,招生就业处将档案通过机要局寄到原籍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7)学生持《报到证》蓝联、《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回当地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落户。
三、已经将档案户籍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同学,毕业后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1、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并已报到落户的同学,携带相关就业材料直接到该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户口改签、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迁以及开具各类证明手续。
2、托管在其他人才服务中心并已报到落户的同学,如果后来落实就业单位是在人事关系托管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内的,可以携带相关就业材料直接到该地级市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然后办理户口改签、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迁以及开具各类证明手续。
常 见 问 答
一、《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了,如何补领?
学生到所属大队开具证明,证明《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协议,总支核实情况后盖章,例:×××,学号,《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什么原因遗失,申请补办;学生本人带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领取。
二、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再找单位时需要新的就业协议书如何办理?
学生本人于毕业两年内携带旧的协议书及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经总支审核后,到招生就业处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三、《报到证》丢了,如何刊登遗失启事补办报到证?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学生到招生就业处查询原报到证编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报到证,编号200710284100001,声明作废;
3、学生本人带报纸原件和学院证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
四、什么叫改派?如何办理?
毕业生在《报到证》已办理的情况下,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需要更改毕业去向办理新的报到证,学生需要向招生就业处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改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报到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
3、新派遣单位完备的接收证明(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
4、招生就业处根据上述材料做改派数据,将数据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并办理新《报到证》;学生凭新《报到证》办理户口改签和档案转递手续。
五、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学生携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中心调配章;

 



报到证遗失证明.doc (27 KB)
毕业生改派办理表.doc (32 KB)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派遣信息汇总表.xls (26 KB)
关于毕业生派遣回原籍的申请.doc (13 KB)
毕业生派遣(省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函招就处.doc (10 KB)